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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爲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一般來講分公司不需要再核准公司名稱,只是在總公司的公司名稱後加上所在地名和分公司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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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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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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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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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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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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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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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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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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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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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所租賃房屋産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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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頁蓋産權人公章,如果産權方爲個人則簽名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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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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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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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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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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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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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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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和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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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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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爲我們爲客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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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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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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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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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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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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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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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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